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欢迎您!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通知 > 正文内容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08:12作者:


各县区教体和科技局、高新区教体和文旅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如期顺利开学,有效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全面掌握开学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正常开学的各类问题。各学校校长要尽早到岗,全面安排好学校开学前的各项工作,确保在9月1日按时报名,9月2日正式上课。教体系统要全体动员,全员参与,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要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内设施设备检修和开学报名安排等工作,确保开学第一天起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和后勤保障进入正常状态。要提前联系教材和教学用书,确保教科书“课前到书”。

二、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要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以及月报季评等十项制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积极做好入学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要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要加强对贫困、学困、留守、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准确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学习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不能让学生因贫、因厌学而辍学。学校不得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现有辍学或疑似辍学学生,要夯实劝返责任,加大劝返力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劝返情况台账登记销号制,确保2019年秋季开学辖区辍学学生全部劝返就学,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各县区要严格落实月报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19〕87号)文件要求,务必对报送数据负责,填报内容须实事求是,不得漏报瞒报,自2019年9月开始实施最新月报统计表,于次月5日前按要求将上个月月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教体局。

三、切实抓好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

各县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夯实责任,着力提高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一是加快普惠幼儿园建设步伐,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面向全体,对满足入园条件的幼儿做到应收尽收;要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协议约定收费标准公示、收费。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升学前三年入园率。切实做好“幼小衔接”专项治理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三是全面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加强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职普招生政策要求,严格审查规范跨区域招生工作,坚决杜绝各高中学校违规招收线下生。加强高中学籍管理,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问题发生。四是加大中职招生力度。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夯实职业教育招生责任,要将普通高中线下生一个不少的录入职业学校就读,积极劝返在外省就读职业教育学生回本县区就读,鼓励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复转军人、新型职业农民、返乡青年、下岗职工等群体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确保完成高中阶段职普比4:6的底线任务。进一步提升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确保学生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中职学校要组织学生报到和注册学籍同步开展,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

四、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要加大教育投入,积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公用经费、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及中职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一免一补”等县区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日常运转的保障水平,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而失学。

五、着力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

认真落实中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要求,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开学第一天学生能吃上安全、放心的营养餐。要全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步伐,达到食堂供餐全覆盖。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责任,校长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责任,抓源头和过程监管,规范操作,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关,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取样、配送、储存、加工、发放关,严禁不安全食品进入供餐食堂、上学生餐桌,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健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真正用制度“管钱”,按程序“花钱”,确保每一分钱都高效、安全地用在学生身上,以确保资金有效和安全使用。要做好供水设施设备维修、消毒和末端水质监测,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六、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国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加大依法治教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严格收费管理。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关于陕西省2019年秋季中小学校及普通高校收费的通告》,全面落实教育乱收费治理责任制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减负规定。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中小学减负实施方案》规定,规范学校管理教学“双常规”管理,严格学校考试评价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学生劳动生活技能教育,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三是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区和学校在开学前要逐校、逐班、逐人开展学生信息大排查,切实做好问题学籍化解,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学籍。对入学新生,要按照“分级管理,以校为主”的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做好学生转学的学籍审核工作,有效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6人和现有66人以上超大班额的学校禁止接收转学生等规定,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严格控制县城和中心城区“大班额”现象。四是加强教辅用书管理。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辅用书推荐目录》中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并按照“各年级每一学科选用一套教辅材料”和“自愿购买”的要求,为中小学生选用一套教辅材料。严禁教育部门、学校或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更不得购买未列入公告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五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按规定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不得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要确保义务段学年度教学时间达到39周,普通高中学年度教学时间达到41周。

七、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精神,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关心和解决家长和师生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消除不稳定因素。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和管理,配备和充实安保人员,加强门禁管理和校内巡查,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和小学生及幼儿接送交接制度,严防涉校涉生事件发生。要高度重视防汛防灾工作,完善防汛应急防、抢、撤预案和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和防汛重点地带日常监测,严防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确保汛期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船只)和校车的安全监管,抓好“文明出行、安全乘车”教育,严防涉生交通事故。9月1日起,严格落实“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规定,不断加强对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安康中心城区各学校,要及早宣传、加强动员,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骑乘自行车、电动车的执法整治,为城区缓堵保畅和学生安全出行做出不懈努力。深刻汲取2019年8月6日延安市甘泉县5名初中毕业生溺亡的惨痛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6〕174 号)和“三封信”精神,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按照《胡蜂防控预案》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生胡峰预防知识和紧急救治方法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胡峰的排查和灭杀工作。要做好秋季传染病防控和校园环境消杀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开学后,要全面开展好新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活动。

八、组织开展好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

在秋季开学,各县区、各校要按照中省市的要求,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要组织师生上好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针对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创新方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重点做到“六个一”:即组织一次升国旗唱国歌仪式、一场普法报告会、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次法治教育实践活动、一次“三官一律”进校园活动、一次校园周边治理活动。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要自定主题、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活动,并认真填写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的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20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

各县区要加强对开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开学招生报名收费等热点问题、突出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发现和调处各种矛盾纠纷。要加强对开学情况的检查,并于9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教体局基教科。


附件:2019年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


2019年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场次

 

县区  

升国旗唱国歌仪式

普法报告会

模拟法庭活动

法治

教育

实践

活动

“三官一律”进校园活动

一次校园周边治理活动

配备法制

副校长人数

汉滨区

汉阴县

石泉县

宁陕县

紫阳县

岚皋县

平利县

镇坪县

旬阳县

白河县

高新区

恒口区

备注: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六个一”活动,至少选择开展一项。




[打印本页]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