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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15:23作者:

安康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共设3个考点,请考生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类别

考点

地址

小学类

安康市第二中学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96号(周家台)

幼儿园
小学类

安康市高新区
第一初级中学

安康市高新区波尔多庄园隔壁(居尚路东侧)

幼儿园
中学类
中职类

安康市高新中学

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学府路1号

二、及时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11日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照片信息有误的,请于9月15日12点前到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304室(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09号)更正,逾期不再受理。

三、遵守考场规则。

(一)准考证上身份信息与所持有效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请考生开考前1小时赶到考点,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二)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就座,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三)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四)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抄写“诚信考试,从我做起”承诺。

(五)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

(六)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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