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
发布时间:2023-08-16 16:53作者:
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对县域教育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以及评估验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发展水平以及质量评估检测工作;培育和扶持专业评估机构,归口管理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发布安康市教育督导报告;督促加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负责督学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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