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招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组织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承担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有关工作;依法办理民办初中、高中教育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协调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奖补工作。
联系电话:0915-3214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