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体育局欢迎您!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 正文内容

基础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3-08-16 16:49作者: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整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验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管理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指导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工作和中小学校外教育和研学实践,负责全市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指导中小学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和教学仪器、实验设备配置工作;负责语言文字、普通话推广和测试工作;指导中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普法教育、国防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联系电话:0915-3212794

[打印本页] 分享给好友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