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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出台名优骨干教师奖励激励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0 17:15作者:吴玲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健全县级“名师”培养体系,切实培养出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教师、名校长,为全县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近日,平利县财政局、人社局、教科局联合制定了《平利县名优骨干教师奖励激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此形成骨干教师奖励激励长效机制。

《办法》明确,凡获得省、市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在当年的教师节期间提请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参加中、省、市各类表彰奖励。设立骨干教师专项津贴、优先晋级晋职激励名优骨干教师长期从教、毕生从教。同时,建立名师工作室和学科带头人工作室,发挥名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为确保《办法》能够落实落细,县财政局每年列支100万元作为名优骨干教师奖励专款,纳入财政预算。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名优骨干教师和工作室(坊) 考评细则,对名优骨干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申报奖励人员获多项称号者,奖励金额以最高奖项为准,不予重复奖励。凡考核不合格、违反师德师风、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教师在处分期间一律取消骨干教师津贴。

作为加强县域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办法》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实施,以此进一步提高县域名优骨干教师工作积极性,为带动和培养更多的名师团队,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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