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申请评审程序
按照年申请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按学期发放资金。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幼儿家长)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由学校(幼儿园)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各学段资助政策及标准
1.学前教育资助
每生每年750元。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4.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公办学校: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学费高出财政补助部分可以继续向学生(家长)收取。
5.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
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6.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7.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办理时间地点:每年8-9月,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市教体局网站公布有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咨询具体事项。
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每生每年8000元。
③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④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800元。
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
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⑧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普通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