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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1-11-15 14:14作者:谭义早

近期,白河县出台《白河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联动机制》政策规定,确保该县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围绕贯彻中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文件精神,该县坚持教育优先原则,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预算内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按照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核定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非义务教育教师和特岗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比照执行,纳入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并随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增减变化逐年核定、同步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所在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明确,该县每年将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召开一次协调会议,联合审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数据分析,核定当年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坚持以绩效为目标,完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重点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和业务骨干倾斜,严禁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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