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和科技局、安康高新区教体和文旅局、恒口示范区教体局,市直各教育体育单位:
暑假将至,为做好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让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学校放暑假和暑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放暑假时间
全市高三、初三毕业年级分别在高考、中考结束后毕业离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暑假定于2021年7月5日起假;普通高中学校暑假定于7月12日起假。全市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31日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各县区要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放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折不扣强化完善各项防控措施,慎终如始做好疫苗接种提速提效和中风险人员排查、疫情监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加强师生和学生家长教育引导,切实做好假期防护,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和旅游。要坚持人、物同防,紧盯重点场所,规范做好暑期学校疫情防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杜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定期进行校园消杀。
三、全力抓好师生安全教育
各县区要督促指导各学校组织好暑假师生离校休业式,通过校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短信、电话、公示公告等多途径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告知放、收假时间及暑期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定期普及安全常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子女暑期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各学校(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整改,精心组织安排好各类招生、考试及培训工作,加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财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防道路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山洪泥石流、防火灾、防电信和网络诈骗、防邪教、防毒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重点要引导提醒家长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切实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日常行为状况,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护,利用假期和孩子进行沟通交流、开展亲子活动,增进亲子关系。要加强假期校园校舍安全监测,落实好校园在建工程安全监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汛防滑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和暑期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巡逻巡查,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排查和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安全度假度汛。
四、合理安排师生暑期学习生活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暑期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队伍思想素质。强化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远离不良文化,预防沉迷网络和游戏,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提高班,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教育引导孩子文明上网,控制使用电脑和手机时间,切实担负起家长的监护责任。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充分发挥校外教育育人功能,在暑期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和兴趣培训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品味经典、社区服务、农业生产、志愿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体育、科技和文化艺术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爱眼护眼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保持暑期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良好的用眼习惯,让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五、持续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严禁各种形式违规补课行为。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7号)和安康市教体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发〔2020〕21号)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减负有关规定,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市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遵循学生自愿原则,时间不得超过15天,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二是规范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各县区和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做好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预案,加强问题矛盾研判,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格学籍管理,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九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执纪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开公正。三是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各中小学要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学生手机、睡眠、作业、读物和体质管理,多维度严控作业总量,杜绝超标超纲超量,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布置耗时过长、难度过大、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管,在假期前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一次专门排查,及时向社会(家长)发布具有办学资质培训机构名单,并在假期期间不定期进行专项巡查监测,发现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要进一步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义务教育有保障”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动态监测、劝返复学等十项制度,在假期中着力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以及脱贫户、边缘户、随迁子女、残疾、孤儿等重点群体监测,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关心关爱教育,精准掌握异动情况,及时发现失学辍学风险,强化教育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暑期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树立依法普及义务教育观念,确保秋季开学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不辍学失学。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