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安康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7日
安康市教育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根据《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安发〔2018〕7号)《安康市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行业系统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学校和师生利益以及影响校园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欺凌、霸凌学生的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摧毁一批危害学生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教唆学生违法犯罪,实现校园师生平安和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由“安康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同时,成立安康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定期深入各县区、市直各教育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教育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四、治理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校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六)校园欺凌行为;
(七)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十一)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二)梳理摸排阶段(2018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月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中、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作为平安安康建设和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全面部署、强化督导,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积极协作。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支持政法机关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各单位、各学校的主体责任,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攻势。
(三)强化摸排,主动反映。各县区、各单位要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鼓励广大师生、干部职工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师生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各学校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摸排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防止问题学生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误入歧途。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征文比赛、校园广播、专题辅导等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积极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把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情况纳入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从现在开始,市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将每季度督导一次、通报一次,每年考核一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或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等,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康市教育系统
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
组 长:刘先钧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由市教育局办公室、人事科、规财科、安全科、基教科、职成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师范科、保障科、营养餐科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科,由安全管理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