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16-02-26 10:53作者:
1.党建责任落实到位。领导班子必须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讲党课(含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同职工开展全员谈心谈话活动。
2.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开展学理论、学业务活动,举办党员或教职工读书活动报告会、交流会或座谈会每半年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举办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工会、共青团活动开展正常。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标准化支部、示范支部创建活动,市电教馆启动市直机关标准化支部创建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规划,注重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
4.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活动开展正常,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全年不少于2次,向局党委推荐报送支部优秀“党日活动”方案不少于1个;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在职党员“承诺践诺”率不少于90%;在单位网站上开设有党建专栏,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党建消息不少于2条。严格按照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
5.切实加强教职工管理。全面完成教职工人事档案核查工作;认真落实“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狠刹“五股歪风”,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单位无社会不良反映,干部职工无违纪现象发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向局党委推荐报送优秀案例不少于5个,无有偿家教等师德失范行为。
6.注重党建工作创新。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思路,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深化党建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的融合,单位党建工作特色明显,向局党委推荐报送党建创新成果不少于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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