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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5-07-14 08:58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2015年财政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15年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安康市教育局属市政府工作部门。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7名(含市政府教育督导室4名),工勤人员4名(含市政府教育督导室1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等12个科室;下辖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研室、市电化教育馆、安康中学、市一小等11个直属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三)负责直属单位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

(五)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检查和指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早餐工作。

(六)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师资队伍培训及各类招生考试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5年度市教育局重点工作

(一)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和“五校北迁”。

(二)安康中学扩建工作。

(三)阳光学校改扩建工作。

(四)汉滨初中、兴安初中改扩建,新建东坝、江北、黄沟小学并按期投用。

(五)原汉滨初中改办小学实现秋季招生。

(六)实施中心城区江北片区教育资源整合。

(七)实施48所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和141所农村初中校舍、普通高中、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

(八)深入推进学区制改革。

(九)积极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

(十一)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十二)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一)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安康市教育局机关、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安康市教学研究室、安康市电化教育馆、电大安康分校、安康中学、安康市第二中学、安康市初级中学、安康市第一小学、安康市第二小学、安康市阳光学校、安康市幼儿园、安康市第二幼儿园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退休人员,遗属补助人员。人员经费按市人社局及市财政局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安康市本级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要求定员定额预算。

四、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安康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85.23万元,其他资金1342.76万元;支出预算9827.99万元,基本支出9241.43万元,项目支出516.22万元。

附件:《安康市教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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