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设立
发布时间:2015-01-04 16:05作者:
民办高级中学、初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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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部门 |
市教育局 |
事项属性 |
行政审批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法定办理时 限 |
3个月 |
承诺办理时 限 |
3个月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程序 |
提交报告—形式审查—实地考察论证—按规定程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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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陕教发〔2005〕2号) 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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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办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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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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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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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和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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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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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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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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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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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事项属性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征收、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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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类型分为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注明联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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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事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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