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4日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现就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职业教育服务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的重大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民生的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质量水平。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灵活职业教育的需求,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有效衔接、职教和就业创业密切联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保持在3万人左右,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普遍接受一次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显著提升。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支持安康学院转型发展,开展安康优势资源和主导产业的基础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面向地方培养本科层次技术人才。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五校北迁一体化办学有序运转。支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专业建设,建成3-5个在西部地区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竞争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将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在西部地区领先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五)做强做优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把扩大初中毕业生升入中职比例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严格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确定高中阶段两类教育招生计划,灵活招生形式,扩大生源范围,稳定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重点支持旬阳县、石泉县、汉滨区三个区域性综合型职教中心做大做强,达到国、省级示范标准;加快推进白河、汉阴、紫阳、平利、岚皋五个县区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特色化办学;扶持安康高新中等职业学校和安康育英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发展。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有条件的普通高中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开展两个“一个不能少”职业技能培训,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一个不能少”的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对外出务工人员“一个不能少”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技能培训项目整合,切实整合各类政策性技能培训资源和项目,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效益。市本级培训以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安康技师学院)为主体,县域内技能培训项目整合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实施,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审核。
(七)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强化政府统筹,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终身教育的灵活学习制度,整合充实市、县电大分校等成人教育机构功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发展开放式成人继续教育。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结合地方实际开设涉农专业及课程,发挥现代农业职业教育发展工程示范县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创建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区,推动社区教育中心建设,灵活开展社区教育,提升社区居民素质。
三、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八)提升基础能力。按照职业院校分类办学标准,着力实施职业院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加快校园配套工程和设备设施建设。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办学定位和办学规模,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加快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重点加强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建设1所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所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3所特色中等职业学校,5所省级综合型多功能县级职教中心和5个中职教育综合性实训基地。建成一批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和数字课程资源。
(九)优化专业设置。充分发挥安康学院农学类专业及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卫生护理类专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实现集群式发展。加快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培育的茶叶、畜牧、蚕桑等涉农涉林专业建设,在富硒食品、健康服务等专业建设上取得新的突破,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吸引力。不断强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市级统筹,建立面向市场、统一准入、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专业管理机制,定期开展专业认定评估。到2020年,全市建成教学条件好、师资水平高、教育质量优的10个省级精品专业,形成一校一品、错位发展的特色化办学格局。
(十)推进内涵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专业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形成对接紧密、动态调整、校本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实践教学和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和实习质量,全面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广泛开展多层次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加强职业教育教研机构和教研队伍建设,县级教研室至少配备1名职业教育教研员,开展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十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制定本地企业参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行业企业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多形式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厂校合一、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开展现代学徒试点,探索实践引企入校、校企共建等合作新模式,引导鼓励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加快安康职业教育集团工作机构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完善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健全运行机制,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产教深度融合。
四、不断深化职业教育领域改革
(十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分级办学的职能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规划、统筹、服务和基本保障上,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加快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全面落实职业学校管理规程,规范办学行为,推动职业院校按照章程自主办学、民主管理。建立以学生就业能力水平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实行行业企业等第三方参与职业教育评价制度。
(十三)完善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全市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制度,强化市级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统筹管理。支持重点专业扩大招生覆盖面和招生规模,实行全市“统一生源管理、统一招生资质准入管理、统一招生宣传、统一招生考核、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录取注册”,建立特困学生市域内资助绿色通道,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完善职业教育招生“双线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责任。
(十四)拓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打通从中职、专科、到本科的上升通道,加快形成高职与本科3+2,中职与本科3+4,中职与高职3+2、国家级示范校五年一贯制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职业教育贯通格局。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双向流通转学,促进普职融通。
(十五)支持鼓励多元办学体制改革。制定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支持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
(十六)推进促进就业创业改革。加强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把职业教育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有机结合,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享受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劳动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用工现象。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技能鉴定,享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补贴。
五、强化职业教育发展保障
(十七)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各级政府都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职责,建立职业教育优先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人大对落实职业教育发展责任的执法监督,完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教育、人社、发改、财政、编制、农业、扶贫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别做好有关工作,落实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
(十八)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需要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加大地方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按省定标准和要求落实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等政策规定。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要专门安排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用于支持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技能大赛奖励。
(十九)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编制总量控制、经费包干的动态管理办法,允许职业院校在编制20%内自主选聘具有专业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任教,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人事代理等方式解决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紧缺问题。加强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化建设,落实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师专业标准,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业教师达到专任教师60%左右。加大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和培训力度,建立企业与职业学校技术骨干双向互聘制度,允许在校企双方兼职。实施教学能手、专业(学科)带头人、知名校长培养计划,健全职业教育师资队伍骨干体系。
(二十)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政策的宣传和行政推动。每年5月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集中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推介和展示活动。推动制定优秀技能人才奖励政策,加大对职业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优秀技能人才、就业创业典型的表彰奖励。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