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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度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14:52作者: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度

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恒口示范区教文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规范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和春季开学时间,切实做好假期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寒假期间学校财产及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假日,现就做好2018至2019学年度寒假和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中小学放假时间

2018至201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原则上从2019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起至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五)止,2月20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报名,2月21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各县区参照放假时间,结合本县区实际,统一中小学寒假时间。为统一规范安康城区教学秩序,市直学校按照汉滨区放假时间执行。

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各县区和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实验用品仓库、锅炉房、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学校老旧房屋等区域安全隐患和涉校涉教 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按照《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以道路交通、食品卫生与传染病防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冬春季火灾易发多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禁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积极开展冬春季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救能力。结合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线索摸排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

三、认真落实减负规定

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5〕17号)和《安康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安教发〔2015〕124号)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中省市中小学生减负有关规定,除高中毕业班级外,全市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补课。凡需进行毕业年级课业辅导的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并提交安全预案,经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进行。严禁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或参与社会非法补习班讲课,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持续抓好控辍保学和教育扶贫关爱

各县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寒假和春节的有利时间,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教育惠民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活动,对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进行家访和送教上门,了解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困难群众的需求。对边远山区学校值班教师、离退休教师、患重大疾病等困难教师进行走访慰问。要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持续落实“双线七长”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行政督促劝返机制,重点做好与所在地镇办、扶贫、民政等部门的衔接沟通配合,构建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春季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到校上课,无辍学失学。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各县区教体局要切实履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主体责任,要牵头组织县区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镇街(社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要以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为重点,进一步排查取得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是否还存在安全隐患,规范其收费、宣传、招生等办学行为;巡查已依法取缔校外培训机构,防止反弹;按照未经审批不得办学的原则,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无未经审批违法办学的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要组织专题集会,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各类校外培训的作用和弊端,要利用班级群、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公布具有办学资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已取缔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具体名单见网址/Item/16528.aspx),教育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务必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严禁学生到无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六、大力倡导文明新风

各县区、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放寒假前,要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除陋习,树新风,文明出行倡议书,教育引导师生在假期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大教职员工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安康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十禁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七、做好节假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随时掌握安全和信访动态。要深入排查和做好矛盾化解防控工作,对排查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化解时限,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隐患。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集中解决好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八、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导检查

各县区和学校要认真部署落实春节寒假期间的有关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督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随访暗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予以通报;要做好春季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春季开学校校按时开学,生生到校上课。

安康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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