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遴选推荐上报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遴选推荐上报中等职业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8〕17号)文件精神,决定遴选推荐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及培育类型
(一)项目分类。
培育项目主要面向(1)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3)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4)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5)实践教学改革、(6)产学研结合、(7)师资队伍建设、(8)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9)职业教育信息化研究、(10)其他等10类。
(二)培育类型。
1.A类。已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的项目(以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2.B类。由中等职业学校或教育研究机构牵头,依托职教集团、校企(政、行、院所)协同育人基地或其他协同育人形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联合性项目。
3.C类。中等职业学校或教育研究机构近年来持续推进的、经重点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教改项目。
4.D类。对当前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或中等职业学校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尚未经立项和研究的项目。
二、申报、遴选与培育
(一)申报与遴选。
采取限额申报、资格审核、专家遴选的形式确定培育项目。以县(区)为单位(市属民办中职学校以校为单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按培育类型要求在限额内(见附件1)申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教育科研单位具体负责受理培育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二)项目主持人。
1.培育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
4.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培育工作。
培育项目确定后,省教科院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协同研究、定向指导、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培育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提升。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送培育项目,每个学校必须按分配指标和报送要求,按时遴选报送。原则上,同一单位不得上报重复的项目。要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区(校)要为立项的培育项目设立专项教科研经费,支持和鼓励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要把项目获教学成果奖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职晋级、表彰奖励。获教学成果奖的,应记入个人档案,与同级别科研成果同等对待,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2018年起,省教育厅每两年将开展一次中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今后,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将优先从培育项目中遴选推荐。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
1.各学校申报公文和《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培育项目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3,excel格式填写),各一式一份。
2.《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培育立项申报书》(见附件4)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暂不报送,省教科院将调阅审核。
(二)申报方式。
1.各县区(校)将申报公文和附件2、3、4(各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市教研室朱锦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50211102@qq.com。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市教育局何尤电话:3214969
市教研室朱锦电话:3212195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