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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5 17:45作者: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各学校及周边秩序整治,全力维护学校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顺利上下学,按照市创建办(安创任字[2018]119号)任务要求,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秋季开学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

一、营造文明交通社会氛围。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师生和家长的文明交通意识,深入宣传交通大整治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家长会等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和“上学路上”宣传教育微视频,号召全社会关注校园周边秩序,参与文明交通整治,引导学生及家长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驶”的交通习惯,驾文明车、行文明路,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井然。

二、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安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8〕5号),各学校安排专人对校园及周边进行排查,将存在问题及时向校园及周边整治专项组办公室汇报,邀请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并配合做好整治后防反弹和日常执勤工作,保证校园及周边无影响交通秩序及师生出行的情况。育才东路学校认真落实“五校共治”城市管理示范工程要求,8月29日集中开展整治工作,确保育才路开学通畅。

三、做好文明交通教育引导。各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新生教育及家校联系会等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养成良好的交通文明习惯,要求家长督促孩子按时上下学,鼓励孩子步行上下学。不到法定年龄不得骑电动车、自行车上下学;低年级学生只需一名家长接送,接送孩子尽量不开车,开车或骑摩托车要按规定停放,不得影响校门口交通。教育学生尽量在家吃早餐,不买路边摊和出店经营商品,确保学生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通畅。

四、落实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各学校开展“今日我执勤”活动,组织家长和学生协助交警参与校园及周边交通执勤活动,让他们体会文明交通的重要性;开展“我是文明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交通环境;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一起走”活动,邀请交警、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交通志愿者走进学校宣传文明交通知识、普及交通法规,走近校园周边劝导、整治、取缔乱摆摊点、出店经营、违规停车、违规涉黄涉毒场所等,还校园周边文明、有序、和谐的社会氛围。

附件:1.文明交通倡议书(/Item/15256.aspx)

2.“上学路上”宣传视频(/Item/15257.aspx)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

文明交通倡议书

亲爱的各位家长:

新学期开学在即,为保障学校秩序井然、顺利开学,避免造成交通拥堵,让孩子们的上下学更安全、更顺畅,我们向全体家长倡议:

1.督促孩子按时上下学。鼓励孩子步行上下学。严格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规定。

2.接送学生无需全家总动员,高年级学生尽量培养自行上下学,低年级学生必须接送时只需一位家长就行!

3.接送孩子尽量不开车,路途较远可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开车接送的,做到不逆向行驶、随意掉头,即停即走、尽快驶离!也可约定离校门稍远的接送点,避免校门口拥堵。

4.教育孩子不横穿马路,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贪一时之快翻越护栏,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当前天气炎热,要特别提醒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到池塘、河里戏水玩耍,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6.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尽量让孩子在家吃早餐,不购买路边摊点食品。

家长朋友: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是您义不容辞的责任,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让我们都来做一名缓解交通拥堵、文明安全出行的宣传员,用自己的行动影响、辐射周围的亲朋好友,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孩子们上下学交通安全。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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