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
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8〕2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不但有效转移化解了学校风险矛盾,减轻了学校经济赔偿压力,而且在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学校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要做好民办学校的投保和续保工作。为防范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的风险,各县区、各学校应结合实际,确定为全体教职工购买校方责任保险。
二、规范实施,严格流程管理
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统一省级管理,统一中介和承保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是省上确保校方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实施的政策性要求,也是维护广大投保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学校和各承保单位以及中介机构要在认真落实“三统一”的基础上,严格投保、报案、索赔等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制度健康顺利运行。各学校要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校方责任险政策常识和功能作用,及时总结运行实施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切实发挥校方责任保险在防范校园风险、保护师生生命健康和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各学校要依托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深化实施,不断促进本区域校园安全工作的良性发展和持续向好。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风险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要抓好对各校(园)长、安全管理干部和相关岗位教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强避险逃生技能,提升安全管理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市校园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因家长(监护人)教育、监护责任缺位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涉事各方因责任界定不够明晰,造成事故处理和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增大,严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深化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通过“保险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宣传、普及监护人责任保险在转移涉校安全稳定风险、化解安全矛盾纠纷中的利好保障,理性引导并鼓励家长通过购买监护人责任险等相关险种,全方位构筑家庭、学校、承保单位以及中介机构“四位一体”的校园意外伤害防控体系。各职业学校要根据校园安全的新形势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要求,积极开展涵盖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校外活动以及教职员工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防控研究与探索,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四、完善手续,按时上报资料
1.9月21日前各投保学校填写《校方责任保险学生花名册》,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上报县区教体局。各县区教体局要根据辖区内注册学生数填写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单交人保财险县区支公司。市直各学校(教育单位)直接填写投保单,交汉滨区人保财险支公司。
2.9月28日前人保财险各县区支公司将正式保险单,保费发票送达各县区教体局。县区教体局要妥善保存保险单原件,并负责将保险单、保费发票复印件发至各被保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投保的,保单及发票原件分发学校,复印件留教体局存档。
3.9月28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将保费一次性足额转至康全公司校方责任保险专用账户。市直各单位直接上解。
4.10月19日前各县区教体局、市直各单位将《安康市2018-2019学年度校(园)方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基础数据各类表册请沿用,并请在EXCEL2003中处理。统计表见附件。
五、安康市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联系方式
1.市教育局: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18091521080
2.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巩江波
电 话:13891906660
校方责任保险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陕西康全教育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行西安市太白小区支行
(行号:104791005929)
专户账号:103210173848
3.市人保财险公司:
联系人:刘远彬
电 话:3208071 13909155626
附件:1.安康市2018-2019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
2.安康市2018-2019学年度监护人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