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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1 11:48作者: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

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各项事务繁杂,为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有条不紊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省教育厅、市安委办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县区、各学校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把秋季开学的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对照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认真分析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查找学校安全隐患,针对学校秋季易发各类安全事故的特点,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指导监管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各县区各学校实际,层层分解任务,夯实责任措施,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加强防范

开学后,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防范力度,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师生安全教育。近期,要重点加强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一是防溺水安全教育。每年秋季仍然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多发期,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刻汲取教训,高度重视学生溺水问题,要安排专门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题教育。反复告诫中小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要到危险水域游玩戏水。要全面整治校内池塘的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的溺水隐患,要及时报请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排查和处置。要不断完善溺水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特别提醒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管护,严防发生溺水事故。二是交通安全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无论是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还是搭乘私家汽车,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坐无证、无牌、超员、超速的车辆和拖拉机等不安全的交通工具。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规定,严防各种交通事故发生。三要重视加强新生的安全教育,各相关处室和班主任要主动了解新生的思想情况,摸清新生的思想现状,及时发现新生的思想情绪,消除不利于安全稳定的思想苗头。四要持续开展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位次靠后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师生、引导家长积极参赛,提升参赛面和参赛成绩。五要组织开展好“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通过组织师生观看湖南电视台《新闻大求真》栏目等方式,增强安全教育实效。六要继续深入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活动,主动邀请政法机关和卫计、食药监等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安全法制宣讲活动,营造浓郁的安全教育氛围。

(二)狠抓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加强校车管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对此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康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校车管理、驾驶员管理、随车照管员和师生上下车秩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防止心存侥幸,酿成车辆事故。开学初,有校车的学校要认真做好校车的维护和保养,确保校车安全技术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要加强对专用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并指派专人对校车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超载或其他违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其他接送学生车辆(船只)的违规行为,各县区、各学校要发动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排查和整治。

(三) 切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防范。秋季天干物燥,易引发火灾事故,各县区教体局要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园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的排查,凡被封堵、锁闭或占用的要及时疏通。特别是重点对师生宿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住校师生全面进行安全防火教育。要认真检修和添置学校消防设施,特别是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电线电器等设施安全,同时要落实好监管措施和安全责任人。要组织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将消防知识讲座与实地演练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逃生技能。

(四)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省教育厅、省食药局、省卫计委关于加强全省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471 号)等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的监督与管理,建立经营单位的许可准入制度,加强食品采购进货台帐、供应商索证(票)的管理,落实食品留样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制度。要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要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卫生工作,密切与卫生、疾控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好健康体检、传染病筛查、因病缺勤学生登记跟踪和病愈返校查验、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针对手足口、水痘、麻疹等季节性传染病和肺结核等重点传染病,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早治疗,严密防范聚集性暴发。对已经发生的疫情,要严格按照卫生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快速、有效处置,严防造成师生伤害和引发社会恐慌。特别是要求停课处理的,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和应急维稳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师生集体活动安全。秋季开学后,各学校集体活动增多,师生往来频繁,给校园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各县区、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要精心组织各项集体活动,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组织活动前,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安全预案,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对学生上下学或校内开展的大型集体活动,要落实防踩踏安全教育、教师值岗、应急预案等防范措施,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各级专项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等工作,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护校安园”“护苗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协调公安、城管、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少儿之家”等各类文化培训机构和场所的清理整治,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要进一步做好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上下足功夫,真正发挥各级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安全稳定隐患。要加强网络信贷、电信诈骗、消费陷阱、传销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特别是在新生入学、教育扶贫等时间节点和重点领域,要采取发布公告、印发明白纸、举办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宣讲相关政策、办事流程等,切实提升广大学生、家长的自我防范意识。要持续加大综治创国优、“两率两度”等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做到校园全覆盖、师生全知晓。

(七)加强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秋季开学后步入正轨后,各县区、各创建学校要结合平安创建“十个没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指标体系,全面做好创建学校自查、县区初验等工作,10月底前上报创建工作资料。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创建过程督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八)统筹做好防秋汛、防胡蜂等工作。暑期伏旱突出,秋季极易发生秋淋现象,各县区、各学校务必提高认识、增强戒备,严防秋淋秋汛成灾导致师生伤害和财产损失。要做到未雨绸缪,积极做好各项应对工作。秋季也是胡蜂蜇人的高发期,各县区、各学校要一如既往、严阵以待,不断加强对师生的防胡蜂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对师生家长反映以及校园和周边发现的胡蜂隐患,要积极报告属地政府,动用专业力量进行处置,消除隐患。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开学前,各县区、各学校要对本地本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二查安全管理队伍建设,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三查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四查开学安全准备,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的电路、电器、消毒设备、消防、照明、体育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五查“三防”建设,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运用。要严格门禁制度,加强校门管理,防止校园外来侵害事件的发生,六查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要加强与属地“扫黑办”的联系与沟通,领会相关政策精神,精准摸排黑恶线索,积极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侦办、打击等工作。确保开学后师生各方面的安全。

四、完善措施,分级管控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安康市建立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和石泉现场会议精神,尽快编制出本县区、本学校的“一图两清单”,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提升源头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市教育局将对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其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教育局将结合秋季开学检查,对各县区、各学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县区、市直各学校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情况,请于9月2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邱新勇

电话:3214549

邮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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