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
专业技能提升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省教师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和保教能力,根据市教育局《安康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域外培训实施方案》,决定举办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幼儿园骨干教师。获得省市县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优先,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近两年参加过同类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各县区学校培训指标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18年7月6日-7月12日,7月6日全天报到。
地点: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培训中心(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桃园路6号)。
三、培训目标内容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参训教师文化素养和育人智慧;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聚焦学前教育现状与需求,更新幼教理念;了解掌握学前教育各领域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的方法路径,提升幼教活动的有效性;现场观摩研讨幼儿教学活动;正确认识职业压力,学会调适自己的心理,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
四、有关要求
1.实施“十百千万”教师培训工程,组织幼儿园骨干教师参加省外高端研修是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我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教师按时参加研修。请各县区务于6月30日前将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2)以县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电子邮箱:343907412@qq.com。
2.请参训学员以县区、幼儿园为单位赴徐州参加培训。参训学员的培训费(含教学、场地、资料、食宿、实地考察、教学管理、市内交通等费用)约为1800元,市级专项培训经费每人补助1000元,其余费用由参训教师报到时缴纳,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具正式票据。培训费与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3.请各县区在参训学员中指定一名领队,协助培训机构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参训学员不得在培训期间参加与培训学习无关的活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和培训纪律,注意培训期间和路途安全,个人言行举止要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参训学员提前做好往返车票、机票预定工作。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晓靖 叶 繁(安康市教育局) 3216119
郭 渝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8086770086
附件:1.安康市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培训指标分配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6日
附件1
安康市幼儿园骨干教师技能提升研修班培训指标分配
县区 | 指标 |
汉滨区 | 16 |
汉阴县 | 10 |
石泉县 | 6 |
宁陕县 | 6 |
紫阳县 | 8 |
岚皋县 | 6 |
平利县 | 8 |
镇坪县 | 6 |
旬阳县 | 12 |
白河县 | 8 |
高新区 | 2 |
市幼儿园 | 16 |
市二幼 | 16 |
合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