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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高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 15:22作者: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高中骨干教师

专业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文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考制度改革精神,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实施进程,提升高中教师班主任班级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市教育局《安康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域外培训实施方案》(安教发[2018]50号),决定举办两期高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市高中学校高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年龄原则上在52岁以下。各县区学校培训指标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8年6月16日-23日,16日全天报到。

地点:上海市田林宾馆(徐汇区田林路1号)

第二期:2018年7月15日-22日,15日全天报到。

地点:杭州银江宾馆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65号)

三、培训目标内容

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班级管理能力,丰富班主任育人智慧;了解高考改革对教育教学的挑战,掌握走班制教学和选课指导的策略;掌握课堂观察与诊断的技术,从经验性评课走向专业的课堂观察;正确认识职业压力,学会调适自己的心理,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学习上海、杭州一线高中应对高考改革所作出的课程重构、课堂教学管理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生涯教育的实践做法,丰富应对高考改革的实践智慧。

四、有关要求

1.实施“十百千万”教师培训工程,组织高中一线教师参加省外高端研修是促进我市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我市高考制度改革和高中班主任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教师按时参加研修。请各县区务于6月10日前将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2)以县为单位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电子邮箱:343907412@qq.com。

2.请参训学员以县、学校为单位赴上海、杭州参加培训。参训学员的培训费(含教学、场地、资料、食宿、实地考察、教学管理、市内交通等费用)约为4000元,市级专项培训经费每人补助1000元,其余费用由参训教师报到时缴纳,上海铭思教育培训中心开具正式票据,培训费与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3.请各县区在参训学员中指定一名领队,协助培训机构做好培训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参训学员不得在培训期间参加与培训学习无关的活动,个人言行举止要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请提前做好往返车票、机票预定工作,上海铭师培训中心负责航班、火车接送站事宜。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 繁(安康市教育局)0915-3216119

寒 露(上海铭师培训中心)021-31118571 18806523674

班主任:王友悦13564647378

附件:1.安康市高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培训指标分配表

2.安康市高中骨干教师专业技能提升高级研修班学员汇总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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