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
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8〕9号)要求,为做好2018年我市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根据国家督导委要求,参与评估的学校为2015年8月31日前已设立、截至2017年7月已有毕业生且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我市参与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共10所(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和方式
1.评估内容。本次评估主要围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6〕2号)中评估指标的内容开展。
2.评估方式。评估工作采用网上评估方式进行,各学校登录全
国职业院校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填报数据信息并完成网上提交(网址:http://wj.cnsaes.org/admin),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国家督导委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请各中职学校联系市教育局职成科领取登录账户和密码。
三、评估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评估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指导。各县区教体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督促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做好评估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确定1名校级领导和1名数据管理员,负责本校数据信息填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体局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省教育厅将定期通报各学校评估工作进展情况。
2.各中等职业学校填写《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于4月27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报送市教育局。
3.4月30日前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完成系统首次登陆,下载、学习数据采集项说明和平台使用手册,5月31日前务必完成数据信息填报和问卷填答工作。填报数据将作为国家督导委评估的重要依据,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各学校负责。
4.为加强工作交流,省教育厅建立了2018陕西职业院校评估QQ群(群号:677240425),请各县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安排具体负责人员入群,每单位限1人。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 尤
联系电话:3214969
邮 箱:zck3214969@163.com
附件:1.参与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学校名单
2.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参与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学校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1 | 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公办 |
2 | 汉阴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 | 公办 |
3 | 石泉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公办 |
4 | 紫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公办 |
5 | 岚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公办 |
6 | 平利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公办 |
7 | 旬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公办 |
8 | 白河县职业教育中心 | 公办 |
9 | 安康高新中等职业学校 | 民办 |
10 | 安康育英中等职业学校 | 民办 |
附件2
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学校名称 | ||||||
学校地址 | 邮编 | |||||
校级领导 信息 | 姓名 | 职务 | ||||
固话 | 手机 | |||||
数据管理员 信息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
固话 |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