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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9 08:18作者:

有效性:有效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

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教育系统2018年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以舆论发动、营造氛围为先导,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创建的热情,迅速掀起新一轮城市创建热潮;以新民风建设和文明培育为核心,提升全市人民群众道德素养和文明程度,建设内外兼修的品质之城;以问计于民、宣传监督为抓手,汇聚全社会智慧力量,促进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二、宣传内容

(一)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

意见》和郭青书记、赵俊民市长在全市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全民对新一轮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二)弘扬科学精神,紧扣创建任务,全面普及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全国综治优秀市五项城市创建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标准、健康常识、行为规范等。

(三)教育单位和学校具体任务:

1.整合机关、校园、下属单位及家属院创建工作宣传阵地,各设置固定城市创建知识宣传橱窗1-2块,每季度更换1次宣传内容。利用机关(校园)网站、微信、微博、校园广播刊播公益广告和城市创建知识,每月更换一次内容,利用LED屏每天滚动播出城市创建宣传标语;机关(校园)网站设立城市创建专栏,每月刊发创建知识、创建动态3篇以上;及时向安康教育网报送创建工作信息,优秀稿件将推荐市创建信息网和市级新闻媒体刊发。

2.组织干部职工或联合包联社区开展1次“革除生活陋习、争当文明市民”专题活动或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创建活动。

3.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评价,全年开展健康干预和主题宣讲活动2次以上。继续开展校园禁烟工作,市级文明校园均要创建为“无烟校园”。

4.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城市创建知识竞赛活动2次以上,各县区中小学校举办生态文明讲座2场以上,中心城区中小学生参与文明绿色环保体验活动4次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新一轮创建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做到人员稳定,工作运转正常。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召开1次创建工作会议,每月检查调研创建工作1次以上。各县区、各单位坚持将创建工作列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二)整合宣传资源。各单位拟定宣传教育计划,强化创建宣传工作,要在美观、实用、有效上下功夫,要避免“视觉污染”。各单位安排人员加入新一轮城市创建宣传教育工作群(二维码附后),严格按照市创建办每季度宣传主题和宣传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收集归档资料。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教育内容,将已完成的宣传内容拍照归档,收集开展创建活动的图文资料入档。市直各单位每季度末将宣传教育亮点工作报市局创建办。

附件:新一轮城市创建宣传标语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新一轮城市创建宣传标语

1.五城联创,人人受益,四级同创,人人有责。

2.让城市拥抱森林,让健康成就未来,让平安促进发展,让文明照亮生活,让生态造福安康。

3.垃圾不落地,安康更美丽。

4.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共建宜居宜业宜游之城。

5.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

6.共建文明城市,共享幸福安康。

7.诚孝俭勤和,文明安康人。

8.同心创造和谐社会,携手共建平安安康。

9.手牵手共建文明城,心连心同做文明人。

10.安康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11.新一轮城市创建目标:到2020年,建成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综治优秀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水平。

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宣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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