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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及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08:59作者: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时顺利开学,切实抓好保学控辍工作,现将做好春季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精心安排部署开学工作,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提前到岗,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严肃开学工作纪律,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教材、教辅选用征订,教学仪器及教学生活服务用品购置工作,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设施设备检修、开学报名等工作,及时解决开学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努力营造活泼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实施控辍保学工作。充分利用春季学期开学前重点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教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入户家访等方式, 对教育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强调责任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要夯实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规范使用《陕西省控辍保学动态监测系统》,每周按时填报辍学学生或疑似辍学学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采取劝返措施保障学生入学。充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统计和监管功能,加强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的动态监测和定期分析评估,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遏制学生无序流动,防止学生在流动中辍学。继续实施控辍保学月报、季评、年度考核制度,把初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孤儿、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和学困生控辍保学作为工作重点,强化条件保障,建立完善教育关爱服务机制,精准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巩固建档立卡户和计划脱贫户控辍保学成果,严格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大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一人辍学、失学。

三、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开学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在开学前要对校舍、食堂及食品卫生、用电用水、校车、校园及周边环境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开学安全法治教育第一课”“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严格落实“六到位”(计划、教材、教师、课时、教案、作业),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部门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春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工作。强化暴恐防范意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突出矛盾,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内容抓实抓好。一是规范收费行为管理。严格执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督查。二是加强教辅用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年级每一学科选用一套教辅材料”“自愿购买”的要求,坚持在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印发的《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严禁选用和向学生推荐《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三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上好规定的课程,确保薄弱学科的教学时间。严格执行中省市中小学生减负有关规定,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严格规范考试管理,禁止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四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整治教师借交流轮岗或支教名义脱岗离岗、擅自请人顶岗、未经批准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及违规请假批假等问题;认真落实《安康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十禁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五、认真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加强学籍规范管理。将学生的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与开学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一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各县区局、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促力度,严格学籍业务管理。要配强配齐县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有效处理学籍问题。二要抓紧处理问题学籍。要严把学籍管理关口,加快办理速度,尤其是针对问题学籍、省内招生、转学未核办情况,务必及时进行核办处置,抓紧解决好问题学籍。要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就学籍信息、与扶贫、民政部门就建档立卡户家庭就学子女学籍信息比对,实现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系统的真实性、可靠性。近期还应特别加强落实好对省厅通报的我市1839条学籍问题(其中:问题学籍未处理963条、省内招生未核办347条、省内转学未核办397条、跨省业务未核办51条、非起始年级注册建籍81条)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并于3月中旬前上报有关整改情况。三要规范做好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按照教育部最新规定,《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注册建籍情况统计表》每季度填报一次,同时说明每名学生未建立学籍的原因,每季度上报的经过查重后,下发至学籍系统“在校生录入”模块,各县区学籍管理部门每季度上报前要登陆学籍系统的“在校生录入”模块,将上报名单里的所有学生逐个检索。对于已通过查重下发的学生,及时完成补录信息;对于没有通过查重的学生,查看提示项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转学操作。各县区必须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四要认真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应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转学工作,引导学生有序合理流动。要做好新入园幼儿的学籍信息采集、上报、审核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数据信息,真正把系统建设好、维护好、应用好。

六、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安政办发[2018]6号)的通知精神,着力提升营养餐实施水平,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二要全面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汉滨、紫阳、汉阴、镇坪、高新区五个未实现食堂供餐全覆盖的县区要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按照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炊管人员,务必在今年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三要加强校园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监管,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加大专项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严禁虚报冒领和挪作他用,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四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务必使学生家长清楚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更不是国家“全包”,营养餐资金只是补助资金,承担学生基本生活费用的主体仍然是家长,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科学规范实施。

七、抓好督促检查

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检查。各包片包校领导和责任督学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要在今春开学后,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保学控辍、规范办学行为、教辅材料使用、校园稳定安全、营养计划实施等开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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