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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15:27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陕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准入管理

各县区教体局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中省关于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依法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学前教育机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幼儿园不得开设学前班,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原则上不再设立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和幼儿教学点。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举办的学前班,要同时具备《登记注册证》《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有留餐的还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开园招生。

二、规范招生管理

各县区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行为的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家长的咨询和举报,对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要予以严肃查处。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招收符合入园年龄规定的各年龄段适龄儿童,严格控制班额。要做好入园政策的培训、宣传和解释工作,鼓励就近入园,推进阳光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或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要抓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为入园幼儿注册登记信息。

三、严格收费管理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收费。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市物价局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安价发〔2014〕67号)规定,依据不同办园类别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并按管辖权限,抄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备案。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幼儿园应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收支情况,幼儿园性质和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保教行为

要规范活动形式,幼儿园要坚持以游戏为幼儿园基本活动方式,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间相互渗透整合,在生活和游戏中培养幼儿的生活能力、规则意识和合作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要规范保教内容,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必须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认知规律,以促进幼儿养成良好学习品质和发展学习能力为目标,严禁“小学化”倾向。要规范一日活动常规管理,结合幼儿园实际,分季节科学确定幼儿园一日作息时间安排,严格执行一日作息时间,按活动内容和要求规范操作。要规范室内外环境,合理设置幼儿园户外软硬运动场地和器械活动场地,创设富有童趣且互动性强的室内活动环境。要规范师幼关系,幼儿教师必须公正平等对待每名幼儿,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并关注特殊需要幼儿,严禁歧视、体罚、侮辱儿童等不当言行或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规范卫生保健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疾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报告制度以及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严格实行晨检,加强和规范幼儿预防接种工作,预防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要加强幼儿用药管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服药,家长送幼儿不得带药到幼儿园,幼儿生病必须由家长在家给幼儿服用药品。

六、强化安全管理

各县区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夯实安全管理责任,真正把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之中,定期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全面掌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状况,积极协调幼儿园所在社区、镇办政府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各幼儿园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管理措施,建立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重视和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七、加强家园共育

幼儿园要建立家园共育联系制度,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育儿观念,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争取社区对幼儿园的多方面支持。

八、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规范办园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依法依规办园。各县区教体局要将规范办园、安全管理情况作为幼儿园年检、办园水平评估、评先评优、教职工考核、单位年度评价的重要指标,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检查。市、县区教研室要加强幼儿园视导,及时纠正办园行为不规范现象,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7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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