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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1 16:50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考管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7〕36号)予以转发,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行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统一由市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教体局要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本县区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如期顺利实施。安康中学、市二中、高新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汉滨区教体局

和区招办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二、考试办法

具体考试办法按《陕西省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教基〔2008〕45号)和《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普通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发〔2008〕187号)执行。

三、相关事项

(一)各高中学校要迅速做好学生报名组织工作,务必于2017年12月21日前完成报名,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要及时汇总,于2017年12月29日前将本县区报名情况和参加考试人数上报市考管中心,市考管中心于2018年1月5日前将报名和参考人数汇总报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并在2月10日后组织各县区在陕西教育装备网下载考试试题。

(二)抓好考试安全管理工作。各考点要制定考试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考试工作安全、稳定。

(三)在考试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将考试分析总结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考管中心备案。同时要指导和督促各高中学校按要求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审核和报送工作。

(四)关于考试成绩上报和其他未尽事宜待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冯 倩

电 话:13991553705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1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7〕36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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