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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8 16:5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少雨,各地也将陆续进入秋收旺季,胡蜂活动将进入活跃和高峰期。为进一步做好当前胡蜂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

胡蜂毒性大,人被蜇伤后会出现过敏和毒性反应,严重者导致死亡。各县区、各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胡峰防控工作。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指导下,迅速制定完善《胡蜂防控应急预案》,认真分析形势,摸清规律,研究对策。要建立健全胡蜂防控责任制,明确防控任务,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教育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专家讲座、网络宣传、黑板报、科普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普及科学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预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在师生离校期间,要通过校讯通、手机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要将胡蜂防控常识普及到每一名师生、每一名家长,强化师生及家长的防范意识。要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切实抓好媒体的沟通衔接和妥善应对,做到客观真实,推进工作。

三、落实防控措施

各县区、各教育单位,一要配合属地政府进一步抓好胡蜂窝点的排查工作,坚决消除学校及周边、师生上下学途中的胡蜂窝点隐患。二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要求做好师生被胡蜂蛰伤的救治工作,一旦出现被蜇事件,第一时间救治伤员。三要统筹抓好学校其它的安全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胡蜂防控与教育教学两手抓、两不误。四要对本县区、本单位发生的胡蜂蜇人事件要果断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确保信息灵通。

四、夯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各教育单位要把胡蜂防控工作做为一项季节性常规工作,进一步抓好教育宣传、隐患排查、伤员救治、应急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责任的落实。要确定专人,负责县区和学校胡蜂防治工作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对因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等发生胡蜂蛰人伤亡事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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