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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 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共青团安康市委关于印发安康市第2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11:03作者:

关于印发安康市第20届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教体局、人社局、文广局、语委、团委、少工委、人武部,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2017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陕西省第20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教〔2017〕28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第20届推普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陕西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传统与时尚完美融合的新形象,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文化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内容

(一)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推普宣传标语、制作专题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站要制作播出各类推普专题片、教育片和公益广告;有关报刊要发表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评论,刊载专家学者的文章,在全社会营造推普周浓厚宣传氛围。

(二)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紧扣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讲好陕西故事,讲好安康故事,突出讲好守护根脉、传承文明的历史故事;理想如炽、信念如铁的革命故事;革故鼎新、开放共赢的发展故事。

(三)各县区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依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活动形式。鼓励社会单位、媒体、企业等根据各行各业特点,开展公益性推普宣传活动,为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做出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同时也是《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10周年。各县区、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精心筹划并开展好本县区、本行业系统的推普周活动,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扩大推普周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行业联动,提升成效。各县区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宣传、人社、文广、共青团、少先队及军队等相关部门,要结合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及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各县区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提升推普活动综合成效。

(三)城乡协调,普及攻坚。各县区要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各县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92号)要求,着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在2020年前有一半以上的学校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任务,所有学校在2025年前全部完成达标建设工作。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教体局(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宣传、人社、文广、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征求其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订本县区第20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推普周活动结束后,请务必于10月20日(星期五)前将本县区活动工作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文字、图片、视频等)报市教育局(市语委办),以便汇总上报省语委。

联 系 人:陈开健

联系电话:3212794

电子邮箱:jyj3212794@126.com

安 康 市 教 育 局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文化文物广电局

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安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共青团安康市委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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