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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11:41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陕西省2017年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7]32号)要求,就组织参加陕西省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电教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自行设计制作的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具和幼儿园玩教具,均可申报。

二、评选项目

(一)自制教具(分为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

三、评选条件

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16年以来取得的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已在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全国妇联及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虽参加过上述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改进、突破的,也可申报。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自制教具。

教师作品: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科学性。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方便,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制作精细,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学生作品: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方便,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教育性。符合“幼儿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基本精神,有利于幼儿积极主动参与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科学性。命名科学、准确,说明书精练,结构图正确,设计思路科学、合理,知识、概念与原理正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水平特点。

3.创新性。构思新颖、设计巧妙,制作精细,外形美观,有利于幼儿想象和创造,应用了新材料、新技术,具有独创性。

4.实用性。投入产出比高,重复使用率高,不易损坏。

5.趣味性。符合幼儿审美情趣,能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操作过程有趣,并有针对该作品的优秀游戏案例设计。

6.简易性。取材方便、造价低廉,结构简单,易于操作,通用性好。

7.安全性。性能稳定,安全可靠,易于推广,符合环保要求。

(三)自制教玩具能手。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玩具活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省级自制教玩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历届全省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获得一、二等奖。

2.在历届市(区)级优秀自制教玩具评选活动中曾两次以上获得一等奖。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参选的作品应经过县区级评审,以县区为单位,按照不大于《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附件1)的规定数量向市教育局申报推荐。

(二)参选的自制教玩具申报者要填写附件2中的相应表格一式两份,并将参选作品的技术资料、简短说明电子文稿(文字资料采用word 格式文件、照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与作品操作演示视频光盘(视频资料采用mpg\avi\rm格式,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一并报送。

(三)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

(四)符合自制教玩具能手参评条件的,本人填写附件2中相应表格一式两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自制教玩具中涉及食品、药品、试剂、饮食安全的,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及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3.因作假已被省上通报、受到批评的。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17年9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及视频光盘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报送地址。

安康市电化教育馆(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9号),邮编为725000。

(三)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申报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报送,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报送。请各县区在报送材料时,附参评作品汇总表及县区联系人信息,以便沟通。

2.附件2中的相关表格请登录安康教育网(/)下载。

联 系 人:庞世杰

电 话:3213821 15929006566

电子邮箱:962938305qq@.com

附件:1.2017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自制教玩具类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

2—1.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报表

2—2.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类学生作品申报表

2—3.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申报表

2—4.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2—5.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能手申报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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