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秋季开学在即,为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确保各校如期顺利开学、学生按时入学上课,有效保证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开学工作组织领导。各县区教体局要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全面掌握开学工作动态。各学校校长要尽早到岗,及时解决开学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在8月31日按时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二是精心安排部署。要全体动员,全员参与,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要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内设施设备检修和开学报名安排等工作,确保开学第一天起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教学工作和后勤保障进入正常状态。要提前联系教材和教学用书,确保教科书“课前到书”。
二、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保学控辍工作
各县区要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七长”责任制以及月报季评等十项制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积极做好入学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要全面建立在校学生入学登记台账,加强学生流动情况监测,规范学籍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不出现新增辍学学生。要加强对贫困、学困、留守、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关爱,准确及时掌握学生的家庭、生活、思想、学习状况,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不能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学校不得拒绝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要夯实劝返责任,加大劝返力度,对现有辍学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7年计划退出脱贫的303个村辍学学生,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劝返情况台账登记销号制,确保2017年秋季开学辖区辍学学生全部劝返就学,并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对流动人口子女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凡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切实抓好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市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夯实责任,着力提高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一是有效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97%以上。二是各高中要挖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认真落实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着力实施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计划。三是加大职业高中招生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强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创新工作思路和招生办法,夯实职教招生“双线”责任,精心组织好全市统一招生,确保中职入学全面完成年初下达计划。
四、认真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政策
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积极落实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和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等县区本级应承担的配套资金,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继续推进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学前教育“一免一补”及公用经费补助政策的落实,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切实落实好省市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确保普通高中免学费工作顺利实施。
五、着力提高营养餐的实施水平
认真落实中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要求,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开学第一天学生能吃上安全、放心的营养餐。要全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步伐,确保在在年底前达到食堂供餐全覆盖。要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切实落实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全程监管责任,校长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责任,抓源头和过程监管,规范操作,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关,严把食品采购、索证、取样、配送、储存、加工、发放关,严禁不安全食品进入供餐食堂、上学生餐桌,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健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真正用制度“管钱”,按程序“花钱”,确保每一分钱都高效、安全地用在学生身上,以确保资金有效和安全使用。
六、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国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各项规定,加大依法治教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公布的陕西省201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全面落实教育乱收费治理责任制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二是规范补课行为。各县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要求,规范补课行为,坚决制止教师有偿补课和乱收费行为。三是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区和学校在开学前要逐校、逐班、逐人开展学生信息大排查,切实做好问题学籍化解,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学籍。对入学新生,要按照“分级管理,以校为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做好学生转学的学籍审核工作,有效遏制学生无序流动,严格控制县城和中心城区“大班额”现象。四是加强教辅用书管理。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辅用书推荐目录》中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并按照“各年级每一学科选用一套教辅材料”和“自愿购买”的要求,为中小学生选用一套教辅材料。严禁教育部门、学校或教师强迫学生购买,更不得购买未列入公告和非法出版的教辅材料。五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按规定开足开齐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积极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不得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要确保义务段学年度教学时间达到39周,普通高中学年度教学时间达到41周。六是自 2017年秋季学期起,要在小学一年级开设科学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安康市地方课程教材《秦巴明珠 生态安康》,从本学期开始供全市中小学生征订使用;要继续落实好毒品预防教育课程课时。
七、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一把手”责任制,强化措施,认真抓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7〕7号)和《安康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教函〔2017〕324号)精神,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关心和解决家长和师生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和管理,配备和充实安保人员,加强门禁管理和校内巡查,严格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和小学生及幼儿接送交接制度,严防涉校涉生事件发生。加强防汛防灾工作,完善防汛应急防、抢、撤预案和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和防汛重点地带日常监测,严防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确保汛期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船只)管理,抓好“文明出行、安全乘车”教育,严防涉生交通事故。9月1日起,严格落实“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规定,不断加强对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安康中心城区各学校,要及早宣传、加强动员,协调公安交警、城管、交通等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骑乘自行车、电动车的执法整治,为城区缓堵保畅和学生安全出行做出不懈努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6〕174 号)和“三封信”精神,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要按照《胡蜂防控预案》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生胡峰预防知识和紧急救治方法教育,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胡峰的排查和灭杀工作。要做好秋季传染病防控和校园环境消杀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八、组织开展好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
在秋季开学,各县区、各校要按照中省市的要求,将“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为活动”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组织师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要组织师生上好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针对青少年学生年龄特点,以学习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创新方法,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重点做到“八个一”:即组织一次升国旗仪式、一场报告会、一堂主题班队会、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份宣传页、一次主题征文活动、一场演讲比赛、一个主题小节目。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要自定主题、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活动,并认真填写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的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教科。
各县区要加强对开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开学招生报名收费等热点问题、突出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发现和调处各种矛盾纠纷。要加强对开学情况的检查,并将结果于9月10日前报市局基教科。
附件:2017年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附件
2017年安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项 目 | 数 量 | 参加人数 | 其 他 |
升国旗仪式 | |||
报告会 | |||
主题班队会 | |||
模拟法庭 | |||
宣传页 | |||
主题征文活动 | |||
演讲比赛 | |||
主题小节目 |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