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8 11:10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2号)《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安教发〔2017〕38号)及《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经过各民办幼儿园自主申报和县区教体局审核考察和评审、市教育局抽评,县区教体局公示,最终认定安康高新现代幼儿园等28所具有办园资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高的民办幼儿园为2017年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请各县区教体局在幼儿园醒目位置悬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并监督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约定收费标准公示、收费。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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