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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开设科学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3 11:21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

开设科学课程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一小、市二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教基二〔2017〕2号)要求,现就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开设科学课程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落实规定课时。按照教育部要求,自 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小学一年级开设科学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二年级科学课程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开设,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的科学课时数保持不变。

二、做好教师培训。各县区要做好课程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教师深入理解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提升小学科学课的教育教学水平。

三、强化教学组织。各县区要依据课程标准组织实施好小学科学教学。要合理配置小学科学教师,逐步建立专兼职结合的中小学科学课教研人员队伍;要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实验室建设、仪器设施设备和耗材等需要,为保障课程实施创设有利条件。

四、抓好督查落实。各县区要将小学科学课的开设情况和培训工作纳入开学检查内容,督促学校对照课程标准,落实好科学课的课时和教师。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于秋季开学对各县区开课情况进行检查。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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