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开展中小学生
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现将《安康市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于8月初将本县区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3212794
电子邮箱:jyj3212794@126.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8日
安康市开展中小学生
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及涉水安全意识,维护良好水生态,保障我市河湖健康,根据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康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河长制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认真履行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在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中的作用,引导中小学生积极投身于保护河湖生态的社会实践,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和涉水安全意识,争做河湖的保护者、生态的宣传者、绿色家园的建设者。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广泛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自觉树立保护安康河湖、建设美好家园意识。主要任务是“四纳入”:
1.纳入学校教学内容。将河湖管理保护知识纳入学校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纳入到相关学科知识的教学内容,确保河湖管理保护知识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2.纳入主题教育活动。围绕“珍爱河湖、保护生态”的主题,开展主题班队会活动,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向全体师生发出参与保护江河湖库、节约用水活动的号召。
3.纳入校园文化建设。将河湖管理保护知识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开展宣传教育。
4.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在每年6至9月要着力落实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和教育。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区教体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共同参与,抓好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各校要将开展在校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纳入本校工作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保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加强课堂教育渗透。发挥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地理、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科学等学科教学中,渗透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相关学科知识,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加强我市有名的江、河、湖相关知识教育,让学生知其意、践其行,让广大中小学生真正理解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学生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及保护河湖的意识和责任感,增长河湖保护管理的常识,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河湖保护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保护江河湖泊,建设绿色家园。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美丽新校园”创建工作,加大“生态校园”“平安校园”的创建和宣传力度,利用好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校报校刊、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站(台)等载体,重点加强对中小学生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4.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结合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在6至9月要着力落实好有关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和教育,坚持警钟长鸣,把防溺水知识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过程,进一步培养和增强中小学生防溺水等涉水安全意识。
5.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教体局和中小学校要将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的情况,应及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择优报送至市河长制办公室,以反映教育系统开展河湖保护管理教育的工作进展情况,展现工作成绩,共同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