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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17:04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区学校

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

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双创办安创指发[2017]2号文件中“在保证校园教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学校体育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学生课外锻炼,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要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步伐。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和城区各学校依据安教发[2014]99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安教发[2016]4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达到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要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制定本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并公示在校门口或体育场馆外,明确场馆开放时间,确定开放对象,落实开放人群准入制度,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按照规定做好登记、明确责任并加强监管;对于目前尚达不到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基本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明确体育场馆建设达标时限,经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实地踏看后,研究确定开放时间;对于确实达不到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要向社会公示,征得社会谅解和理解。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负责将所辖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情况收集归类后于7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学校于7月4日前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公示照片、开放情况汇报或尚达不到对外开放的原因、建设达标时限及情况说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运营模式。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和城区各学校要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积极发挥社区、街道的管理作用,研究制定当地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学校要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开放的运营方式,建立适合当地需要的运营模式,鼓励学校开展以校管理为主的运营模式,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的模式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落实。要夯实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学校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职责。汉滨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要加强对所辖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开展情况向所在区双创办汇报,市直各单位要每月向市教育局汇报一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对于市双创办及各级督查部门检查中发现已公示对外开放的学校未按要求对外开放的,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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