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加快推进贫困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加快推进贫困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引导和支持地方于2017年底前完成贫困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有关决策部署,中省建立了“加快推进贫困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加快推进贫困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陕教财办〔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底前所有贫困县达到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是深入推进教育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各县区务必从
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对照“20条底线”要求,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查漏补缺,倾斜资金安排,统筹推进全面改薄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快推进贫困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制度”的报告期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各县区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于每个单月(2017年7月、9月、11月,2018年1月)的1日前,将统计表报送市教育局,经市级审核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同时,要及时总结确保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达到“20条底线”要求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书面总结,与统计表一起同时上报。
联 系 人:张 喜
联系电话:3213183
电子信箱:edu0915@163.com
2.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