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话
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
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语委办: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教语办[2017]7号)和《关于做好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通知》(陕教语办[2017]10号)予以转发,请各县区教体局、语委办安排人员做好调查工作。
一、按照《关于做好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通知》的要求,对照《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指标》,做好接受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国、省抽验),紫阳县要对照验收指标,加快工作步伐,争取早日达标。同时要做好县域内普通话普及情况的调查,填好《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表》,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按照《关于做好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抽调本县区内普通话测试员或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组成调查组,严格按照国省文件要求,选取3-4个镇进行抽样调查(各县城关镇必抽,汉滨区抽取中心城区一个办事处),要确保抽样比例在0.5-4‰之间(如:某镇办人口为3万人,抽样人数在15人至120人之间,就符合抽样要求),每县区的样本数量不少于400个(城镇和农村的样本数量各占一半)。在抽样调查中,各县区要为调查员配备好录音存储设备做好信息采集和录音,调查结束后,要按文件要求填好《县域居民普及话普及情况调查表》和《调查员信息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陈开健
联系电话:3212794 13571452234
邮 箱:jyj3212794@126.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5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陕教语办[2017]7号)和《关于做好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通知》(陕教语办[201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