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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17:44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

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现将《安康市教育系统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要求》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

安康市教育系统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十条要求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根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和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制定全市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十条要求”如下:

一、必须局长主责。教育局长必须亲自上阵、亲临一线、亲力亲为,担任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当好总指挥。从现在起到6月1日前的整改期间,市、县区教育部门一把手要拿出30%的精力,有脱贫任务的领导要拿出50%以上的精力,扎实抓好教育脱贫工作。

二、必须解剖麻雀。教育局长要选择不同类型的学校,每周至少一天到学校调研,研究教育脱贫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指导工作。承担教育脱贫任务的干部要沉下身子,经常性地指导和督促基层做好教育脱贫工作。

三、必须配硬干部。市县教育部门要调整充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配最“硬”的干部负责教育脱贫工作,把后备干部充实到教育脱贫攻坚一线。编印教育扶贫指南,加强教育扶贫培训,使教育系统干部掌握政策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增强精准帮扶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四、必须严格标准。教育脱贫攻坚主要是严格“控辍保学”这一指标,解决“精准资助”这一难题,这两项是硬任务,必须无条件做好,做到不出问题、不拖后腿。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一校一校推进,一户一户工作,一个学生一个学生施策,着力抓好教育脱贫的各项工作,为脱贫攻坚增光添彩,作出靓点贡献。

五、必须严格考评。整改期间,市、县教育脱贫办每周开一次碰头会,相关科室、股室每个月汇报一次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工作靠后的进行约谈、通报。市级统筹、县区实施,开展县际间交叉考核,倒数第一的县区教育局长要在全市点评会上表态发言。

六、必须纪实过程。市、县教育部门承担任务的干部都要记好扶贫工作日志,承担教育脱贫任务的负责科室、股室要做好工作记录,定期进行检查。驻村教育干部的民情日志、工作日志,要主动接受村两委的监督和考勤。

七、必须公开信息。完善市县教育门户网站“教育脱贫”专栏的栏目设置,及时刊发教育扶贫工作动态,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监督。把教育惠民政策编印成一张简单明了的纸卡,发放到各个学校,张贴在学校公示栏,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

八、必须明察暗访。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方式要以暗访为主,要使直接入户、入校成为常态,掌握第一手情况,发现教育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教育干部下基层要注意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减轻基层负担。

九、必须监督有力。市、县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专项接受群众发现的教育脱贫问题举报并严肃查处,全程跟踪了解教育脱贫工作情况,参与整改落实和重要节点工作。市、县教育门户网站也要设立教育扶贫网络举报窗口,及时接受和答复网友关于教育扶贫问题的留言,开门纳谏,阳光行政。

十、必须奖罚分明。市、县教育部门要用好“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先进典型,严肃处理负面典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后进,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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