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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08:17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17年

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结合《陕西省教育脱贫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和《安康市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市教育局制定了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市教育局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把教育脱贫作为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追赶超越”的底线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脱贫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和《安康市2017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协调,创新思路,精准施策,确保实现13年免费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弱势群体教育关爱、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四个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1.调整完善市教育局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好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办公室,配合:保障科、基教科)

2.督促各县区教育部门、局属各单位各学校完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牵头:保障科,配合:办公室)

二、深化扶贫助学政策

3.加快建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库。(牵头:保障科,配合:规财科、基教科、职成科)

4.完善教育资助资金预算分配方式,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都能够按标准及时享受中省教育资助政策。(牵头:规财科,配合:保障科)

5.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政策,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和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强化督促检查,保证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科学规范运行。(牵头:营养餐科,配合:规财科)

三、做好招生就业指导

6.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制度,维护建档立卡等各类贫困家庭学生、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基教科负责)

7.完善全市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制度,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牵头:职成科,配合:考管中心)

8.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列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职成科负责)

9.加强高校专项扶贫招生计划和高职分类招生政策宣传,指导参加高考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提高中省专项计划录取人数和高职分类招生录取人数。(牵头:基教科、职成科,配合:考管中心)

四、突出控辍保学任务

10.按照贫困县退出办法和对教育考核指标、追赶超越季度点评要求,督促各县区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测和督导检查,建立月报制度,确保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学生无辍学。(牵头:基教科,配合:督导室)

五、改善教育基础条件

11.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条件改善项目继续向薄弱学校倾斜,统筹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义务教育均衡县攻坚计划、省级标准化高中建设和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 (牵头:规财科,配合:基教科、职成科)

12.指导各县区加快实现“三通两平台”,中小学幼儿园“校校通”比例达到95%。(牵头:保障科,配合:电教馆负责)

六、强化教师培养培训

13.扎实组织实施贫困县特岗教师计划。 积极争取“国培”、“省培”计划向我市学校校(园)长、教师倾斜(师训科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人员的10%(人事科负责)。

14.积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和工作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综合奖补标准。(牵头:规财科,配合:人事科)

15.完善教研协作区工作机制,指导优质中小学帮扶薄弱学校;指导省级示范幼儿园对乡镇薄弱幼儿园的结对帮扶工作。(牵头:基教科,配合:师训科、教研室)

七、加强职业教育扶贫脱贫作用

16.支持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举办“3+2”高职教育。(职成科负责)

17.加大对农村实用技术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成科负责)

八、深化“联村包抓”工作

18.以“抓巩固、防返贫、强基础、促提升”为重点,做好对石泉县喜河镇新喜村脱贫攻坚帮扶包抓工作。(基教科负责)

九、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

19.组织对各县区、市属各学校进行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印发通报。(牵头:保障科,配合:机关各科室)

20.建立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月度报告、季度点评、半年研讨、年度总结制度。在市教育局门户网开设“教育脱贫攻坚”专栏。评选表彰全市教育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牵头:保障科,配合:办公室、电教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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