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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县区学校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督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08:1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对部分县区学校

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督办的通知

汉滨、汉阴、宁陕、岚皋、镇坪、高新六县区教体局:

安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3月22日印发了《关于对全国“两会”消防安保及全市消防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安消安委办发[2017]6号),指出汉滨、汉阴等6县区部分学校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一、主要隐患

1.汉滨区:恒口示范区河东九年制学校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门卫室2具灭火器无压力,学生宿舍楼疏散通道用实体墙进行分隔,造成疏散楼梯不符合要求,未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示,宿管员没经过消防安全培训,不会使用灭火器,配电室堆放杂物,未配置消防器材。

2.汉阴县:涧池初级中学未建设室外消火栓。

3.宁陕县:宁陕小学疏散指示标志为不合格产品。

4.岚皋县:岚皋中学学生宿舍设置影响逃生障碍物,安全出口标志设置不正确。

5.镇坪县:县幼儿园灭火器数量不足,厨房燃料酒精桶存在安全隐患。

6.高新区:高新中学未建成微型消防站、实验室灭火器类型配置不正确,部分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示未保持完好有效,学生食堂烟感保护罩未除去,厨房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二、整改督办要求

1.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始终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火灾事故一旦发生即是群死群伤、后果严重。对这项人命关天的大事,各县区、各学校不得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务必高度重视,要牢固树立“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扎实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把上级关于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整改。对上述学校存在的问题,请各县区教体局立即督促并指导相关学校进行全面整改,必要时请公安消防官兵深入学校进行指导,严格按《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进行建设、使用、管理、培训等,确保硬件上投入到位、管理上制度到位、隐患上整改到位。要组织广大师生、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操作培训,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

3.严肃纪律。对本次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将择机深入学校进行暗访,对重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隐患未消除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县区教体局分管领导;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学校,凡是平安校园或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将予以摘牌,三年内不得申报创建,同时纳入对县区、对学校的综治平安年度考核。

各县区整改报告必须附整改图片,于5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同时抄送县区消安委办。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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