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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康中心城区学校周边“少儿之家”等校园周边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09:51作者:

关于开展安康中心城区

学校周边“少儿之家”等校园

周边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汉滨区人民政府,市直局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文、创森、创卫、创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康城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四创”成果,按照市综治办《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少儿之家”等各类课外辅导培训机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项组决定在安康中心城区立即开展学校周边“少儿之家”等校园周边环境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努力加强校园周边“少儿之家”等各类课外辅导培训机构(场所)依法审批、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经营机构或场所;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依法整治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游商小贩、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现象,实现治安良好、道路畅通、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校园安全的整治目标。努力营造“政府家长放心、学校师生满意、社会关心支持”的社会环境,确保校园及师生平安,保障教育事业追赶超越发展,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做出不懈努力。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要牢固树立“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切和对社会安全稳定的期盼,深刻认识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各学校、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服从专项组的统一部署,依法依规、尽职履责,确保整治活动务实高效开展。

2.坚持部门联动。专项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长单位的牵头作用,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整治活动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依法开展执法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做到步调一致、严格执法、互通信息、形成合力;中心城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深入做好校园周边各类隐患的排查梳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反馈。

3.坚持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校园周边“少儿之家”等各类课外辅导培训机构(场所),要摸清底子、建档立册,增强整治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立足现实、放眼长远,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调整策略、优化措施,既要解决当前突出矛盾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做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4.坚持绩效考核。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学校、各部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学校、各部门要定期向专项组办公室报告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专项组办公室将适时通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专项组组长、市教育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汉滨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汉滨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本次整治活动由市教育局安全科长何鹏翔负责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有关事务,联系电话3214549,13709157018;由市教育局职成科长张翔具体负责 “少儿之家”等课外辅导培训机构(场所)有关事务,联系电话3214969,13379352935。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4月17日-4月21日),专项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集中整治阶段(4月24日-5月12日),各部门开展执法整治,其中,4月24日至28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一是由专项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汉滨区政府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组,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整治活动;二是由工商部门牵头,教育、食药监、公安、消防、安监和汉滨区政府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少儿之家”专项清理整治。5月2日至5月12日,由各职能部门、汉滨区政府结合实际,随机深入校园周边开展两类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

巩固提升阶段(5月15日-26日),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要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治效果。

关于“少儿之家”等各类辅导培训机构,符合条件已审批的,督促其规范经营;符合条件未经审批的,督促其限时分类报批、合法经营;不符合条件的,由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少儿之家”等各类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整治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和谐,矛盾问题复杂,社会各界瞩目。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要召开本单位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专项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2.确保实效。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抽调专人,结合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整治活动。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杂症”,各部门要积极会商,审慎制定整治策略和措施,及时跟进落实。

3.强化督导。整治活动期间,各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动员各方力量主动支持、参与、配合整治行动,要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努力维护广大师生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专项组办公室将适时巡查督导。

4.信息报送。5月26日前,各部门、汉滨区政府报送整治活动总结。其中,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报市教育局安全科,联系人:邱新勇,电话:3214549邮箱:1326021570@qq.com;学校周边“少儿之家” 等各类校外辅导培训机构整治方面报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人:何尤,电话:3214969,邮箱:zck3214969@163.com。

附件:1.安康中心城区育才东路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安康中心城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清单

3.安康中心城区学校周边“少儿之家”及各类课外辅导机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安康市教育局(代)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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