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现将《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工作方案请于4月26日前、工作总结和《安康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台账)》请于5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省、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第二季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37号)要求,为扎实推进第二季度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遏制和预防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及校园安全。市教育局决定从4月25日至5月31日在全市各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推动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突出强化各县区、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实现第二季度校园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五一”、龙舟节及汛期关键节点和重要时段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内容
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安排部署“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是否签定各级各类《安全责任书》。
2.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六落实”是否到位;“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平台、安全生产“三化”平台是否正常使用。
3.安全防范。门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否经常开展。
4.防溺水。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常态化开展;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回执是否100%回收;是否建立防溺水工作机制。
5.消防及危化物品、特种设备安全。消防(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活动是否正常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微型消防站(队)是否按要求建设并正常使用;消防演练是否正常开展;学校实验室、实验药品器械、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情况;电梯安全管理情况。
6.道路交通安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是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是否正常开展。
7.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控。是否按规定开展“创卫”及爱国卫生运动;晨检、因病缺勤跟踪登记、预防接种查验、消毒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传染病应急处置措施是否落实。
8.食品安全。是否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食品(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
9.防汛减灾。防汛减灾工作是否部署落实;地质灾害(建设工地)隐患排查是否开展;是否开展防汛防滑应急演练;应急抢险物资(救援点)准备、救援队伍是否落实。
三、检查方式
本次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采取学校自查、县区检查和市上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自查。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每一个场所、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处设施要进行全方位的自查,必要时,要邀请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专业人员到学校检查指导,不留死角盲区。
2.县区检查。各县区教体局要制定周密检查方案,对辖区所有学校(含教学点)以及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问题突出的,要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查得准、查得实,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3.市上督查。集中统一行动开展以后,市教育局将组成检查督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区、各学校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明查暗访,确保本次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行动步骤
本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自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时间为1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为安排部署阶段。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制定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必须具体、操作性强。
第二阶段(4月30日至5月25日),为集中统一行动阶段。各县区、各学校要按照市、县区安委会和市教育局工作要求,结合各自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各学校、各县区应录入《安康市安全生产三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并如实填报整改情况。市教育局开展检查督查出的校园安全重大隐患,将录入三化信息平台,同时做为市教育局挂牌督办的校园安全隐患直至整改消号。
第三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各学校对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集中统一行动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报送工作总结。市、县区安委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为确保本次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区、市直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细化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力推进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各学校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实行对标检查,严格对照有关行业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和隐患。带队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防止检查走过场、走形式。要走到、问到、看到、查到,尤其对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要重点进行检查。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认真填报《安康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台账)》(附件),落实隐患和问题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对组织部署不周密,敷衍了事,不负责任,工作措施不得力、进展迟缓的,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本辖区、本单位发生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狠抓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排查问题整治隐患为主要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本次集中统一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应在6月底前整改完成。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校舍、设施设备、场地等,要坚决停止使用。
4.严明工作纪律。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各检查组、督察组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工作纪律规定,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