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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10:3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普惠性

民办幼儿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

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是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解决人民群众“入园难、入园贵”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民办教育扶持优惠政策、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今年起,省上将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纳入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为确保完成全市2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正式设立并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开园一年以上且年检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12号)“认定条件”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申报程序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幼儿园向所在县区教体局自主申报,县区教体局组织审核、考察和评估后,统一已正式文件向市教育局申报,市上组织抽评、公示后予以认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申报材料

幼儿园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附后)、自评报告。县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报告和各幼儿园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

五、时间安排

幼儿园务于2017年4月30日前向县区教体局申报,县区教体局务于5月30日前完成初评和申报,市上将在适当时间组织抽评。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支持指导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进行申报,确保完成全市2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一是要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奖补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民办普惠幼儿园进行公共财政扶持,改善校园环境,进一步降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成本。二是要积极派驻公办园教师到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支教,切实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培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优先纳入市、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开展教科研和园本培训,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的专业水平。三是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帮扶力度,建立公办优质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及交流机制,辖区内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定期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保教水平。

联 系 人:何 尤

联系电话:3214969

电子信箱:zck3214969@163.com

附件:1.2017年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任务

2.安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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