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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号建设和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 20:4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平安安康”

微信公众号建设和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号建设和推广工作的通知》(安政法字[2017]14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 “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教育系统综治平安建设和全国综治优秀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本县区、本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创优工作的决策部署。

2.综治平安建设创优的重点工作。如每年的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平安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等。

3.综治平安建设创优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人物。

4.社会热点事件解读、评论。涉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社会热点焦点等。

5.外地省市典型做法。

6.历朝历代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探索。

二、投稿规范

1.标题。字数控制在16个字以内,以吸引读者眼球,激发读者阅读欲望,引起读者关注为佳,避免枯燥、干涩、平淡。例如,《法治路上的朝圣者一一侯铁男的最后时刻》《“史 站最平安春节”是怎样炼成的?》等。

2.主图。反映文章主题的图片1张(建议像素900*500),要求醒目、简洁、大气。具体可参照侠客岛、长安剑、周小平等知名微信公众号的主图,突出文章内容和地域特色。

3.正文。坚持原创,每篇微信稿件宣传1个主题,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每段文字控制在50字以内。正文简洁明了,用鲜活的故事影响人、激励人、凝聚人,坚持口语化、平民化、生活化,突出亲和力、感染力、影响力,坚决杜绝官话、空话、套话。

4.图片。图片是微信的重要表现形式。图片为文章内容服务,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感,最好是现场取材、现场拍摄。现场取材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借用网络图片,但必须标明出处, 防止引起法律纠纷。每篇微信稿件图片最低不少于5张,最多不超过8张,以图为主要内容的最多不超过15张。

5.视频。含有视频类稿件,先将视频上传至腾讯视频网,然后将视频链接附在投稿后面。

稿件后面必须注明作者、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微 信图片按序编号,与文字稿一同装入文件夹,打包压缩统一投228602285@qq.com。市政法委联系人:周烜,联系电话:3288935。

三、推广要求

1.坚持质量推广,注重社会影响。微信阅读的特点是标题决定点击率,内容决定分享量。要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用优秀的文章吸引人,用鲜活的故事感染人,让读者阅读后深受启发、愿意关注、乐意分享。

2.坚持系统推广,提高粉丝数量。要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关注、参与,想方设法提高粉丝量,不断扩大“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号的覆盖面。

3.坚持活动推广,扩大宣传效果。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各种宣传活动,加大推广力度,吸引更多人民群众关注,理解和支持综治平安建设创优工作,自觉参与平安安康建设,全面提高综治平安建设创优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平安安康”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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