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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16:41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2017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安康市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安国安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决定于“4.15”前后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紧扣“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使广大干部师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二、活动形式

1.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结合第22个“陕西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师生浏览“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下载学习相关宣传材料。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活动,并结合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邀请国家安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

2.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结合各学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内容,使广大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国家安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在德育、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高中阶段主要以集中军事训练和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3.利用新媒体多途径开展教育宣传。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在县区教体局和学校网页设立宣传专题(专栏)等形式,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手机短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国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活动方案,精心设计、统筹安排、广泛动员、认真实施。

2.突出实效。教育活动要根据学生特点,结合学校实际,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确保取得实效。

3.完善机制。要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育教学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建立国家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请于4月25日前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邱新勇

联系电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附件:“4.15”人民安全主题标语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4.15”人民安全主题标语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人民安全高于一切

国家安全依靠人民 国家安全服务人民

人民是国家安全工作的力量支撑

国家安全根基在人民 力量在人民

只有紧紧依靠人民 才能打造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

保障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任务

密切联系群众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路线

国家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

维护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追求,是各项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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