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对部分县区学校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对部分县区学校
安全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学校:
今年2月23日至24日,市安委办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道路交通、企业复产复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突击暗访工作,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除汉滨、汉阴、平利、旬阳、高新五县区外,其他6县区10所学校均存在一些问题。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和局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整改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通报
(一)宁陕县。皇冠小学:校内施工工地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提醒标识。
(二)岚皋县。1.县第二小学:无隐患排查记录,厨房、仓库无灭火器。2.县第二幼儿园:厨房刀具管理不善、随意摆放。
(三)镇坪县。1.城关小学:食堂餐饮许可证过期。2.镇坪中学:教学楼灭火器过期。
(四)白河县。1.中厂镇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每层楼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及应急灯未配备到位;学生宿舍寝室内有1处电源箱未上锁,无安全用电标识及安全警示提示语,且位于学生易触及位置。2.中厂初级中学:男生宿舍住宿人员多而密集,通风不良,卫生保洁不到位,不利于季节性传染病防控。
(五)石泉县。1.两河初级中学:教学楼灭火器没有按标准放置,悬挂过高,不易使用;学校门房保安室防卫设备不足;食堂工作人员未戴口罩和工作帽违规操作。2.两河镇中心小学:学校门房保安室防卫设备不足。
(六)紫阳县。蒿坪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学生多,上下楼梯较窄,楼梯处未张贴明显的上下楼警示标记,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二、整改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整改。相关县区和学校对暗访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三化”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工作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各县区整改情况请于4月12日前报安全科。
(二)举一反三,排解隐患。各县区、各学校要结合本次暗访检查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地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别突出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溺水、反恐怖等重点环节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段的安全稳定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与平安校园、安全文化示范学校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按照“六项五个一”学校安全工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三防”基础能力建设,筑牢安全基础。要提高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努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要常态化开展主题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积极配合公安、文广、城管、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各县区教体局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辖区各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学校即时整改。对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专业指导进行整改。对一些整改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县区安委会、综治办等部门进行督办或挂牌督办。要充分运用好安全生产“三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上传较大安全隐患,倒逼隐患整改。要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安康市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校园安全法定的责任和义务,扎实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督查或暗访,督促各县区、各学校狠抓工作落实。凡因组织领导不到位、隐患排解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督查检查不到位等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学校以及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邱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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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