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育局关于授予石泉中学等14所学校为安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 16:53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授予石泉中学等14所学校
为安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
为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加强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安教发〔2015〕20号)。各县区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依法治校的典型学校。经学校自查自评,申请申报,各县区教育局初评审查,择优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估组于 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对推荐申报学校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决定命名石泉中学等14所学校为2016年度安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再接再厉,巩固成果,持续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切实推进学校管理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重点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法治教育、民主管理、安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素质,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6年度安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
汉阴县(2所):
汉阴县蒲溪镇中心小学
汉阴县城关一小
石泉县(3所):
石泉中学
石泉县后柳镇中心小学
石泉县中池镇中心小学
宁陕县(2所):
宁陕县新矿小学
宁陕县太山庙中学
旬阳县(5所):
旬阳中学
旬阳县棕溪初中
旬阳县关口初中
旬阳县神河镇中心校
旬阳县赤岩初中
白河县(2所):
白河县中厂镇中心小学
白河县卡子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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