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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 16:15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

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教育单位:

现将《安康市教育系统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

安康市教育系统

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2017年教育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安康市爱卫成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书》(安爱卫发〔2017〕2号)要求,重点做好学校(机关)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及第29个全国爱国卫生月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提升学校(机关)环境卫生水平,推进爱国卫生工作长效发展。

一、重点任务

(一)继续巩固提升创国卫成果。今年国家爱卫办将对我市创国卫工作进行复审,结合教育系统具体任务,应继续做好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和双创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高传染病预警能力和师生健康素质,确保中心城区及周边学校不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

(二)大力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力度,定期开展校园、家属区、包抓路段的环境卫生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按期对食堂、垃圾站、下水道、厕所等病媒生物孳生地进行治理,配齐配足卫生设施,确保正常投入使用,认真组织传染病高发时期的集中消杀工作。

(三)开展健康机关和健康学校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城市的决定》和市双创办《安康市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健康机关”和“健康学校(幼儿园)”建设工作。局机关和下属各机关单位按照《健康机关标准》,建设“健康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健康学校(幼儿园)标准》,以健康教育为依托,建设“健康学校(幼儿园)”,全面抓好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小手拉大手”,开展“健康家庭”教育活动。

(四)扎实开展禁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基一〔2014〕7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禁烟活动暨创建无烟单位的通知》(安教发〔2014〕85号)精神,加强禁烟宣传,规范设置禁烟标示,实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禁烟。机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做到公共场所、办公室内不吸烟、无烟具、无烟味。

(五)积极组织爱国卫生宣教活动。各学校结合教育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第29个爱国卫生月的宣传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提高师生干部职工文明卫生意识、除害防病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尚。爱国卫生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成效。

二、工作要求

各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爱国卫生工作教育职能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加强与爱卫办和疾控中心的沟通与配合,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各县区教体局要建立有效的督查机制,定期开展督导督办,有效促进教育系统卫生水平不断提升,爱国卫生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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