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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及保学控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7 15:58作者: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

春季开学及保学控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按时、顺利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精心安排部署开学工作,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提前到岗,做到早部署早安排,严肃开学工作纪律,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做好教材、教学仪器及教学生活服务用品购置工作,重点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设施检修、开学报名等工作,及时解决开学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努力营造活泼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保学控辍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实施保学控辍工作。要夯实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和家长或监护人保学控辍责任,各尽其责,齐抓共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流动情况的监测,重点抓好初中阶段保学控辍工作,建立学生返校台帐,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学生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人社等部门依法打击使用童工的行为,严禁用人单位或企业招用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要重点做好贫困户家庭儿童少年、三类残疾(听、视、智障)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特殊群体少年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

三、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开学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在开学前要对校舍、食堂及食品卫生、用电用水、校车、校园及周边环境以及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开学安全法治教育第一课”、“安全教育日(周、月)”活动,加强师生法治,严格落实“六到位”(计划、教材、教师、课时、教案、作业),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春季传染病预防工作。强化暴恐防范意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突出矛盾,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区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重点内容抓实抓好。一是规范收费行为管理。严格执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督查。二是加强教辅用书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年级每一学科选用一套教辅材料”“自愿购买”的要求,坚持在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印发的《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严禁选用和向学生推荐《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三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中省市中小学生减负有关规定,科学安排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严格规范考试管理,禁止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起,小学、初中体育课调整为每周4节;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体育课调整为每周3节” 的规定,加强体育师资,增加体育课时,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开足开齐上好规定的课程,确保薄弱学科的教学时间。四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整治教师借交流轮岗或支教名义脱岗离岗、擅自请人顶岗、未经批准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及违规请假批假等问题;认真落实《安康市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十禁止”》,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五、认真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将学生的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与开学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一要抓紧处理问题学籍。据省教育厅2016年12月底统计,我市还有2617名问题学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各县区局、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促力度,逐一对照辖区内问题学籍名单(名单已下发),按照学籍错误类型,抓紧解决好问题学籍。二要规范重复问题学籍核查处理。根据省上要求,对于跨省或跨市重复问题学籍,省教育厅将向各市学籍管理部门下发问题核查单,市局向问题学籍所属县区下发问题学籍督办单。县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电子学籍情况和是否坚持佐证,并研究确定办理意见。对于放弃佐证的,在核查单中说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原有佐证情况;对于坚持佐证的,务必将家长签字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材料以及学生近期照片一同上报市教育局。三要做好在校生注册建籍。教育部将每月上报的非小学一年级无学籍在校生名单经过查重后,下发至学籍系统“在校生录入”模块,各县区学籍管理部门每月上报前要登陆学籍系统的“在校生录入”模块,将上报名单里的所有学生逐个检索。对于已通过查重下发的学生,及时完成补录信息;对于没有通过查重的学生,查看提示项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转学操作。对于无身份证号的补建学籍工作,必须提供家长签字、学校盖章的相应证明材料。各县区必须于每月18日前向市局报送需注册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在校生名单。四要认真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应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做好转学工作,引导学生有序合理流动。要做好新入园幼儿的学籍信息采集、上报、审核工作,健全完善相关数据信息,真正把系统建设好、维护好、应用好。

六、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批示精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合理确定供餐内容,科学制定学生食谱,提高营养餐实施水平。二要加强校园食品和资金安全管理,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强化监督检查,保证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各个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体检、消毒、留样、陪餐、公示等制度有效执行;加大专项补助资金的内部监管,将资金使用情况、受益学生数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监督。三要千方百计扩大食堂供餐面。尤其是未实现食堂供餐全覆盖的县区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和改造,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炊管人员,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四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务必使学生家长清楚营养改善计划不是“免费午餐”,更不是国家“全包”,营养餐资金只是补助资金,承担学生基本生活费用的主体仍然是家长,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实施。

七、抓好督促检查

各县区教体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包片包校责任督学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要在今春开学后,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保学控辍、办学行为、教辅材料使用、稳定安全、营养计划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教育局。

安康市教育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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