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进一步精准识别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切实落实好贫困家庭中职在校生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国家资助资金精准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明材料的提供方法
1.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到各县区为本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办理认定证明手续。
2.可由学生的家长将县区扶贫部门或镇(办)开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邮寄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参照《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扶贫开发局转发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安教发[2016]95号),结合实际,市教育局设计了《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证明表》(附件1),对2016年入学还没有享受贫困家庭中职在校生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的学生再进行一次精准认定。各学校可组织今年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认真、准确填写,并在家庭所在的县区扶贫部门或镇(办)签署认定意见。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认定精准、方便学生、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法或其他有效方式(必须具有县区扶贫部门或镇办的准确有效认定意见),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提供证明材料。
2.做好贫困家庭中职在校生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和本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进行认定,避免影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学习生活。
3.已开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效证明的学生,可以不再重复提供有关材料。
4.请各学校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证明表》复印件或其他形式的有效证明材料和《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
联 系 人:田雯丹
联系电话:3214825
电子邮箱:akxszz@163.com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证明表
2.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