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安康市教育系统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文教体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胡和平省长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涉及师生伤亡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安康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立即部署落实。
联系人:邱新勇
电 话:3214549
邮 箱:1326021570@qq.com
安康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8日
安康市教育系统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消安委《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安消委会发〔2016〕19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市消安委会的领导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全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学校(单位)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市教育系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各县区、各单位要针对冬春季节防火工作特点,研判、评估本县区、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在1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以民办幼儿园、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对地处老居民区、消防设施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重点检查。针对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食堂、易燃易爆危化品存储使用等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一是要排查消防基础设施损坏、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消防栓无水、消防车通道占用、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电路电线老化、指示标志不齐不全等问题。二是要排查学生在宿舍私拉电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炉子等高功率用电设备,学生在宿舍用煤取暖,师生在宿舍、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用明火取暖等问题。排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内容。三是要主动联系质监、安监等部门,对锅炉、液化气罐及燃气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未定期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执证上岗,食堂的燃料、灶具等的安全性必须合格,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操作。各县区要结合排查整治行动,督查存在问题的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及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失职行为进行追责。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落实常态化的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用好手机短信、微信、QQ、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时刻防范火情火灾,做到“校园安全警钟长鸣,火情火灾防患未然”,严防火灾事故,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同时,还要教育学生见义“智”为,不要擅自扑救灭火。要加强对师生安全用火的宣传教育,在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注意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和消防隐患,提倡文明过节、文明祭祖,降低野外用火的机率和火灾风险。
(三)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盯全国及各级“两会”、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两会”前,要对本单位、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改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
三、责任和措施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此次行动。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2016年冬春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隐患进行排查建档,确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积极推进本单位微型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本单位行动开展情况和检查整改工作。
(三)各县区、各单位在春节前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检测一次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
(四)各县区、各单位发现的火灾隐患,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提请县区政府挂牌督办,形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消防安全不出问题。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6年11月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积极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由何鹏翔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县区、本单位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严明工作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年初市教育局与各单位签订的《2016年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逐条查漏补缺,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准备工作。市教育局将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火灾多发的县区和单位实行领导约谈、通报问责。
(二)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区、各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消防安全承诺书》,请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2016年11月起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件:消防安全承诺书
附件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冬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完善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陕西省消防条例》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和教育。积极加强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做到课时、教材和师资“三落实”,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学生消防意识及自护自救能力。
三、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努力做到“七个立即”。即: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立即改正;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立即拆除;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立即清除;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立即整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立即修复;消火栓、灭火器具失效及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系统损坏的,立即修复;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出租。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们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